hc's blog
Handsome Cheung

暴走崇州

一月 5th 2010 in 日记

计划了好一段时间的暴走今天总算实践了。上一次暴走是大一,往返大丰和天府广场。

昨晚计划了路线,经温江到崇州市区里的罨画池,单程,33.8公里。早上7点出发,雾很大。

这个路牌很诡异,无论是“欢迎进入”还是“平安大道”都感觉怪怪的。大雾又让它显得更诡异。

看见这辆我忍不住笑了,可能开的太快,直接撞了上去。撞的不厉害,驾驶员还在四处张望,不足所措,或者在等待保险公司。

在这里休息了一下,顺便撒了泡尿。

10点钟的时候,终于走到温江。我的手机没有地图,更没有GPS,再加上浓雾,所以花了半个小时寻找第一个目的地,温江公园。

这个石像让我震撼了,难道是象征男性的图腾?

走出温江公圆时11点30,这时雾才基本散了。

ZM以前的学校,我大一时常来的。有点饿了,不过这一带太荒芜,只有吃自带的干粮了。

在准备直奔崇州方向时看到了饭馆,在这家渣渣面吃了一碗面条一碗水饺,很不专业,应该是查渣面的。继续前进。这时是12点50。

沿着这条路走了1个半小时。饭后给妈妈打了个电话,她一遍一遍的反复叮嘱我要小心。这条路车多灰大,很不安全,我还真想放弃了。

看到这个很欣慰,虽然我3个小时之后才会到达终点。

经过一个小镇,羊马。

走出羊马镇,又走了1个小时,这是成温邛高速公路的辅道,这一路我边走边唱,我的声音完全淹没在高速路上车辆的轰轰声中。后来我坐汽车回成都时,用了5分钟就走完了这一段。

这句话太温暖了。又走了将近半个小时到达崇州市区,下一站就是罨画池。我问了一位路人,不知道罨画池在哪里。这个“罨”字我昨晚专门查过,念yan,三声。我又问第二个路人,还是不知道,于是我试探性的问了声,那你知道龟画池在哪不?仍然不知,还好。幸好我昨晚做了准备,这条路线是google地图提供的,到哪里多少米处该转弯都很详尽,我放在google docs中,难得上网查才问别人的。

4点20,我到了罨画池。门票8块。

基本没什么游客,都是些本地的老人在里面放鸟、打牌。

这是陆游的祠堂,那个大锅是1069年的产物,没人看管,很好下手。祠堂里面没人,我冲进去就是一阵猛拍,拍完了才发现禁止拍照。既然不许拍就不方便发图,传下面这一张就行了。

逛完陆游祠,匆匆坐车回家。一路走下来,腿部酸痛。坐在回成都的车上,舒服多了。想着快要到家,而且今天又完成了一个大计划,非常兴奋。在温江到崇州这一段,心情是完全相反的,真想掉头回去,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让我坚持下来。但如果我是先坐车到崇州再走回家就不会想要放弃了,因为向崇州走去的一路上,前方是没有希望的,我的希望在身后。崇州只是假象的一个目标,实际上它并不存在,到了崇州又会坐车回到原点,这个过程看起来没什么意义。到了金沙下车后,几乎连路都走不动了。


One comment to...
“暴走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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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

现在大家都在玩这种运动了,我哪天也来计划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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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博客这个东西很有兴趣,它太有魅力了,因为在我看来它体现了人身上的一种需求,就是自我表达的需求。这种需求属于马斯洛模型的上三层,实际上,我对上面三层都有很深的兴趣,因为我对社会学这门学问很有兴趣。为什么人们会有这些需求,而且是集体性的。对,集体性,我以为每个人一生的主题就是自我表达,没有例外。说的很绝对,但事实上确是如此,当然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下,精神病院里的不算。恰好今天看见李银河的文章,她也认为马斯洛的五种需求是具有普世价值的。

于是我就更确信自我表达的需求是每个人都有的。这个想法是我推己及人而来,所以我就想写一下我是怎么表达的。表面上看我是个低调的人(忽略我的博客),我不爱展示自己,话也不多。但我不爱展示自己不是我不想展示自己,是我觉得我还不够好,会不会反倒献丑了;又或者是我觉得可能会惹人烦,原因很多,很复杂,总之我是渴望被人认同的。我话少的原因我也说不清,生理上,表达能力上的。不过我和熟人话还是有的,比如在公司我经常和同事开些与性有关的低俗玩笑。我先前觉得我这样无所顾及的谈论性话题是在反抗一种风气,后来觉得不对。实际上我正如QZ所说,喜欢标新立异。大多数人以为性是肮脏不堪无比污秽甚至还无比神圣,难以启齿。既然大家都不好意思说,那我就来说吧。我喜欢把性爱和吃饭划等号,他们讨论哪里的美食好吃,我就讲哪种姿势更妙。如果哪天大多数都认为性爱和吃饭一样,滥交如同下馆子般随便,那我很有可能会做最忠贞最保守的那一个。一切都很简单,就是为了标新立异。但不管是什么目的,这都是我的表达方式。

我这样解构自己的目的是想说,每个人都在试图表达自己,不同的只是表达的方式,不一定要用语言或文字,还有比这两样更有力的。而且,表达还有另一种方式,叫不表达,刻意的不表达。我读中学时常听老师讲陶渊明不为名节,多牛啊!不为名节本身就是一种名节嘛,看现在多少人仰慕他崇拜他。低调就是一种工具,包括我在内的好多人拿它到处行骗。

我觉得这样子很卑鄙,决定痛改前非。于是我尝试表达自己,很惭愧的说,我使用过一种艰难晦涩的方式,一句话,一个词,没有前因,没有后果,神秘叵测,不明不白。我想这是一种即渴望表达又害怕暴露的扭曲心态。所以我就开始写博客,写了三年,什么内容都写,遗憾的是依然没有影响到网络之外的我。因此,我还在继续行骗,并且还刻意将网络和现实生活区分开,所以我隐藏关于我的真实信息。

要说明的是,虽然我写博客的目的是表达自己,但我没有奢望更多的人通过这里了解我。这其中的原因也是推己及人得来的,如果要我去了解一个人,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我对他很有兴趣,二是我对他很有感情。要一个陌生人对我抱有其中一点,我觉得很不现实。反而我倒做好了被骂的准备,因为我最喜欢标新立异的挑战传统主流价值观。骂的再难听我也容忍,绝对不删除。要和这个国家那些愚蠢的领导人划清界线,尊重每一个人说话的权利。但我还是保留了一个权利,就是个人信息,如果评论里包含了我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等关键词,是要被审核的。

写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是从对社会学的兴趣开始的。现在我问一次,真的是对社会学的兴趣么?这个时候,我不得不感叹QZ深刻的洞察力,居然能看出我心里深处隐藏的一块暗角——标新立异。我承认,我又在标新立异了,每个人都将自己包裹起来,那我就把自己完全敞开,随意解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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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日记是为HM写的。她前阵子一直问我究竟什么叫摇滚,这个话题很严肃。严肃的话我实在不好意思当面讲。所以我推辞了,特地写篇日志。

这也是个很复杂的话题,真的,这个话题太庞大了,我保证,即使翻遍整个互联网,你也找不出答案。因为它根本没有标准答案。而且如果执意追求一个答案,你反而会越来越困惑。但我还是尽力说清楚关于摇滚的前因后果。我觉得了解摇滚乐的诞生,会更好的理解摇滚为何。

20世纪90年代,美国社会最低层的黑人,在艰难困苦的生活中创造出一种音乐,他们用这种音乐来歌唱他们的悲伤与忧愁,他们的爱与恨。这种音乐叫布鲁斯。如同黑人一样,布鲁斯并不为主流社会所接受。

50年代初,一个电台节目主持,艾伦·弗雷德发现布鲁斯音乐正渐渐被小部分白人接受,于是开设了节目“月亮狗布鲁斯”,在这个节目中,他尝试播放一些黑人音乐。这个时期,一些白人歌手也开始演唱黑人的音乐。但这种情况并没有改变黑人及黑人音乐被主流排斥的情况,艾伦·弗雷德为了推广黑人音乐,被人们称为“黑鬼情人”,“企图混淆种族”。在“月亮狗布鲁斯”这个节目中,产生了摇滚(Rock)这个词,用来称呼这种脱胎于布鲁斯,融合白人乡村音乐的新音乐形式。

在另一边:1952年,从黑人聚集的穷街陋巷中,走出了一个身穿夹克,敞开衬衫,留着鸭屁股发型的白人青年。他通过带有浓厚布鲁斯味儿的歌声,开始小有名气。到1956年的时候,这个青年已经成为全美国的超级巨星。这个人叫埃尔维斯·普莱斯利,他还有一个更大的名号,猫王。然而猫王的流行,始终伴随着无数的争议。一些电告联名抵制他,原因是他的歌声带有浓厚的黑人血统,和黑人一样,是低贱的垃圾。一些公民组织抗议他,因为他的台风淫荡、下流、污秽——他居然一边唱歌一边扭屁股。警察们也讨厌他,因为他的粉丝都是处于叛逆时期的少男少女,每一场演出都会引起不小的骚乱。这些反对终究不能阻挡猫王成为大众偶像,电视台为了追求收视率,勉强让猫王出镜,但摄影机只能对准他的上半身。

后来猫王参军入伍。艾伦·弗雷德被赶出电视台。摇滚却没由此终止,反而如星星之火一样疯狂的蔓延开。不过后来的摇滚无论在文化意义上或者音乐层面上都被无限的扩大了,摇滚的概念变得难以捕捉。以至于在每个人看来,摇滚都是不一样的。

其实摇滚的起源远比这要复杂的多,真实的情况显得格外惊心动魄与危机四伏。我写的很简洁,只是想说明摇滚乐的诞生就是从反抗传统反抗束缚反抗不公正开始的。而且,我固执的认为,摇滚是一种文化、一场运动,它与音乐没有直接的关系,音乐只是它的载体。不过,形式也要适应内容,就像一个歌手要表达对战争的愤怒,很难想象他一张口出来的却是节奏舒缓曲调上口的音乐。

如果非要用定义来限制摇滚这个概念,那么面对纷繁复杂的摇滚乐,任何定义都会显示出前所未有的苍白乏力。但我如果不这样做,会显得我在逃避HM的问题。所以我还是说一下自己对摇滚乐的理解。

在我看来,摇滚是一种存在的态度。摇滚乐在诞生之后,被赋予了太多的实际意义:自由,狂热,反叛,愤怒,恐惧,革命,怀疑,狂野,超越,批判等等。由此催生出的音乐类型更是不胜枚举:朋克,哥特,金属乐,黑色交响,死亡,暗潮,独立摇滚,Hip-Hop等等。摇滚乐的这些意义无一不是建立在肯定个人存在的基础上。只有一个独立、不盲从的人,才有勇气去怀疑;只有当一个人拥有足够的主动性,才会追求自由。如果一个人对长久的禁锢浑然不觉,对压抑的气氛习以为常,那这个人必定忽略了自己的存在。所谓存在,不光是指能呼吸,能吃饭,能排泄。我总觉得除此之外,人还应该拥有一个富有诗意的精神世界。忽略自己的存在用现在流行的话讲就是丧失自我,我记得好像是崔健说摇滚就是反抗一切让人丢失自我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说曾轶可是摇滚我也表示同意。

存在体现的是个人的价值,它是应该被尊重的。每一个普世价值都应符合个人价值,集体是靠个体组成的,大家好的前提是个人要好。如果有一种集体的价值观违背了个体价值,终究会被打破。所以说,以人为本的不光只有科技,还有摇滚乐。

有次HM问我五月天算不算摇滚,我说不算。可能这个答案令她迷茫了,所以就老问我究竟摇滚是什么。我得承认我先前说了假话,其实我一点不了解五月天,一首完整的歌也没听过,本来不该妄加判断的。但我的初衷是以为这个答案能令她更明了摇滚是什么。因为虽然说摇滚的概念是非常宽泛的,没有权威的定义,但可以肯定的是,摇滚断然不是搞个乐队,3把“吉他”加鼓,再配上high一点的旋律。没想到这个回答反倒激起了她的好奇心。

不知道我表达清楚我的意思没有,但愿HM看了不会更加迷茫。反过来想,HM更加迷茫也无所谓,摇滚是什么真的不重要,它只是一个标签,如果没有摇滚这个词,那么它会是另一个词,如果什么词都没有也没关系,因为就算没有这个东西存在,世上依然会有人用诚恳、豁达的心态去歌唱、去生活。这是比摇滚本身更重要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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